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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C发布CQC11-464112-2015以及GB40165-2021

发布:2022-05-18 10:06,更新:2024-05-18 08:30

2022年4月27日,中国质量流程中心发布《C便携式/固定式电子设备用二次电池和电池组安全流程规则》修订版本规则。

1,GB40165-202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式电子设备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的安全要求以及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式电子设备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以下简称为电池和电池组)。其中固定式电子设备包括:

a) 固定式信息技术设备(IT设备);

b) 固定式音 视频设备(AV设备)及类似设备;

c) 固定式通 信技术设备(CT设备);

d) 固定式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电子设备及类似设备。

注:上述列举的固定式电子设备并未包括所有的设备,因此未列出的设备也可能包含在本标准的范围内。

本标准还适用于不间断电源(UPS)、应急电源(EPS)等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2,GB40165-2021参考来源

GB 40165-2021为我国自主制定的标准,在该标准的起草过程中,重点参考和借鉴了类似的IEC 62619:2017《含碱性或其它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工业设备用锂蓄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

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UN/CETDG)制定了《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其中第38.3节(简称UN38.3)规定了锂电池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测试方法及要求,这也是目前国际上比较公认的锂电池运输安全规范。GB 40165-2021也考虑了锂电池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在制定过程中相应的试验项目和测试方法基本与UN38.3保持一致。

三,GB40165-2021的主要内容

只有涉及安全性时才进行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本标准规定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的安全性从下列两种应用条件加以考虑:

a)预期使用;

b)合理可预见误用或滥用以及故障条件。

本标准中规定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可以按照下几种方式进行分类:

一般安全要求(第5章),包括对文件和标志的要求;

电池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第6~7章),包括电池电安全(第6章)和电池环境安全(第7章);

 电池组(系统)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第8~9章),包括电池组环境安全(第8章)和电池组系统功能性安全(第9章);

 系统安全(第10章),系统安全要求及测试方法应当符合GB 4943.1-2011及相关标准,或其替代标准。

电池的型式试验


项目章条号试验内容样品编号
试验条件4.6.3电池样品容量测试全部
4.6.4样品的预处理全部
一般安全要求5.2安全工作参数-
5.3.1标识要求
电池的安全试验6.1高温外部短路1~3
6.2过充电4~6
6.3强制放电7~9
电池环境安全试验7.1低气压1~3
7.2温度循环1~3
7.3振动1~3
7.4加速度冲击1~3
7.5跌落10~12
7.6重物冲击/挤压13~15
电池环境安全试验7.7热滥用16~18
a.对对厂商提供的标签、说明书、材料等进行检查和试验。

b.样品优先使用电池,也可使用电池并联块或模块代替电池,试验详见具体条款。

c.当使用电池并联块或模块代替电池进行试验,电池并联块或模块所含电池数量多于3个时,使用1个电池并联块或模块进行试验。

d.当有争议时,以使用电池进行试验的结果为准

电池组/电池组系统的型式试验


项目章条号试验内容样品编号
一般安全要求4.6.4样品的预处理-

5.2安全工作参数
5.31标识要求
5.3.2警示说明
5.3.3耐久性
电池组环境试验8.1温度循环1
8.21振动1
8.3加速度冲击1
8.4跌落2
电池组系统功能性安全要求

9.3过压充电3
9.4过流充电4
9.5欠压放电5
9.6过载6
9.7短路7
9.8反向充电8
9.9过热9
9.10静电放电10
如果电池组系统可拆分为小的单元,单元可代替电池组系统进行试验。制造商可对单元添加终电池组系统具有的功能。制造商应明确声明每一项测试的测试单元。
对厂商提供的标签、说明书、材料等进行检查和试验。

样品是电池组或电池组系统二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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